202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
发布时间:2024-12-19 22:43 作者:admin 点击: 【 字体:大 中 小 】
各位正在准备司考的考生们,下面是小编带来的《行政法》真题,欢迎阅读! 1.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考点:公务员的职位设置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2.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考点:国务院机构的设置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3.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考点:规章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 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 规章 。 4.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5.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 解析:选项A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题中,区政府是和县政府平级的行政单位,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法院。 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6.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 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 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答案:C 考点:登记保存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选项A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后,当事人就不能自由处分,显然是阻碍了当事人的自由支配的权利。 选项B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应当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而不能由执法人员直接当场作出。 选项C正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才可以实施的行政行为。 选项D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后应该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而本题中质监局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是一个月,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合法。 7.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A 考点:国家赔偿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下同)第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可知,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选项B错误。《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据此可知,县公安局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但不能委托本机关以外的其他人作为代理人。 选项C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据此可知,李某应对自己提出的赔偿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县公安局的拘留行为与自己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D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据此可知,若李某对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而不是申请复议。 8.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现场施工进行阻挠。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场处理。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10日拘留。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B.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C.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D.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答案:C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 解析:选项A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本案中,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不构成违法。 选项B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选项C正确。本案的审查对象是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10日行为的合法性,与市政府征收土地的决定无关。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据此可知,若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是可以判决变更的。 9.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 五日 、 七日 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行政复议期间只有五日、七日才是工作日,这里的十日,指的不是工作日,而是 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直接计算十日,中间包括休息日。 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据此可知,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是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选项C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选项D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512是什么意思?512是国际护士节,定在每年的5月12日,是为纪念护理学科的创始人弗洛伦斯·南丁格尔而设立的节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据此可知,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10.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 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答案:D 考点:行政行为的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强制执行权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选项B说法正确。为当事人授予权利、利益或者免除负担义务的,是授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当事人设定义务或者剥夺其权益的,是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国土资源局的决定剥夺、限制了陈某的财产权,属于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相对于《行政诉讼法》来说,《土地管理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期限起诉。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国土资源局无权自行拆除陈某所建的房屋,其应申请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 11.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答案:C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据此可知,行政许可是经典的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而非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选项B错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其他特定意义符号为生效必要条件的,是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需要具备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意义符号就可以生效的,是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C正确。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 选项D错误。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 12.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一、二审判决 解析:选项A错误。本题中加收超标排污费是行政强制,罚款是行政处罚。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本题中,该企业作为原告,若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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